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和立案标准是什么
挪用资金罪指公司、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便利,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,具备下列情形之一:数额较大(5万元以上)超过三个月未还的;虽未超过三个月,但数额较大、进行营利活动的;进行非法活动的(3万元以上)。
量刑两档: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;数额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与职务侵占的区别:挪用是暂时使用、打算归还,侵占是据为己有不打算还。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金的,仍构成犯罪但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幅度可观,情节轻微的甚至可不起诉。
深圳民企老板用公司资金周转个人事务的情形极普遍,风险警示: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不等于免责,非一人公司中未经程序动用资金,其他股东追责时即可能进入刑事视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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